“切除乳房的手术给我带来了巨大的身心痛苦,保险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更使我的处境雪上加霜。”王女士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日前,经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,案子判了。
买了防癌险得了癌症却遭拒赔
年3月,王女士通过代理人在某保险公司投保女性健康险1份,保险责任为“意外身故20万,乳腺癌10万,其他妇科癌8万,女性生殖系统恶性肿瘤住院津贴元/天,保费为元,保险期限为1年”。
王女士既是投保人,也是被保险人,她当场通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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